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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
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表示,
对于生态环境严重违法行为,
使违法者得不偿失,
甚至倾家荡产。
几年来,我国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一部接着一部出台,新版环保法、水十条、新版环评法、土壤污染防治法等,已经成为我国环保工作的强大靠山。
法律体系不断建立健全,中央环保督察、地方环保督察、各项专项行动,对“散乱污”企业以及环境违法问题铁拳出击,这才有了生态环境质量日益好转的成绩。
不过相信大家也都看到了,
我国环保领域的违法问题还是非常突出,
无论是生态环境部还是新闻媒体,
持续不断地对外公布曝光环保违法行为。
那么,
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?
黄润秋表示 根本问题在于环保违法成本问题没有彻底解决。也就是说,违法成本低,让违法者的收益远远大于代价,所以这才有了某些人铤而走险污染环境,面对环保法律也肆无忌惮。 要想把环保违法问题斩草除根, 那就要“重典治污”, 让违法者不敢, 让污染者感到害怕。 具体来看, 黄润秋给出了6个方面的建议: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, 黄润秋还建议, 数倍罚款。 打个比方, 如果你通过污染生态环境 谋取了100万非法利益, 就按照500万~1000万的数额来惩罚。 不得不说, 这个建议如果真正实施, 对于污染行为 肯定会造成强大的威慑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