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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

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表示,

对于生态环境严重违法行为,

使违法者得不偿失,

甚至倾家荡产。

几年来,我国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一部接着一部出台,新版环保法、水十条、新版环评法、土壤污染防治法等,已经成为我国环保工作的强大靠山。


法律体系不断建立健全,中央环保督察、地方环保督察、各项专项行动,对“散乱污”企业以及环境违法问题铁拳出击,这才有了生态环境质量日益好转的成绩。

不过相信大家也都看到了,

我国环保领域的违法问题还是非常突出,

无论是生态环境部还是新闻媒体,

持续不断地对外公布曝光环保违法行为。

那么,

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?


黄润秋表示

根本问题在于环保违法成本问题没有彻底解决。也就是说,违法成本低,让违法者的收益远远大于代价,所以这才有了某些人铤而走险污染环境,面对环保法律也肆无忌惮。

要想把环保违法问题斩草除根,

那就要“重典治污”

让违法者不敢,

让污染者感到害怕。

具体来看,

黄润秋给出了6个方面的建议:

1
建立更加强硬的环保法律体系,清理老旧和力度偏弱的法律条文等。
2
提高违法成本和惩罚力度,让违法者“得不偿失”,甚至“倾家荡产”。
3
完善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机制。
4
强化环保督察的力度,层层压实责任。
5
强化生态环境失信联合惩戒机制。
6
强化服务意识,树立环保“标杆企业”。

对于严重违法行为,

黄润秋还建议,

数倍罚款

打个比方,

如果你通过污染生态环境

谋取了100万非法利益,

就按照500万~1000万的数额来惩罚。

不得不说,

这个建议如果真正实施,

对于污染行为

肯定会造成强大的威慑力。